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房地产行业的一项重要服务。随着南京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发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

现在,面对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审视经纪行业的现状和未来,打造规范健康的经纪行业是我们必须主动承担的使命。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共建合法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0年4月30日,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约》,向全体会员单位、行业同仁发出倡议及进行宣导。


公约内容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遵从公平竞争、良性竞争、合作共赢的市场规则。
二、房地产经纪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手续,严禁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经营门店做到“七统一”,即资格备案证、营业执照、经纪人证牌、 居间合同文本、收费标准、工作流程、行业自律公约。
三、在同业竞争中,房地产经纪组织应遵守行业基本运营成本规律,杜绝恶意竞价交易。自觉维护与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建立良好的行业保护机制;尊重客户、尊重市场,以更专业的能力塑造品牌形象。
四、尊重同行,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不诋毁其他经纪人或经纪组织,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破坏行业信誉,损害同行利益和房地产经纪秩序。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管理,做到遵纪守法、合法合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合法有序开展。
六、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提供专业、规范、高效、保密的优质服务,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严禁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严禁哄抬房价、乱收费、赚取差价,不得为个人提供首付款,不得伪造购房资格、虚开购房证明、贷款材料等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房地产经纪组织应对聘用人员加强行业规范、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培训,经纪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八、所有经纪组织的营业场所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明示要求事项,以接受有关行政机关、房地产协会的管理及社会监督。


为了更好实现这份公约的价值,深化大家的自律意识,促进房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协会现将“自律公约”制作成海报形式,发放给经纪机构会员单位,统一在经营场所张贴“自律公约”海报,希望协会会员单位做好行业表率作用。

 

图:“自律公约”海报

 

 部分会员单位门店张贴海报 


 一些会员门店创新公约展示形式 


此外,有的会员单位也根据自身企业装修风格自行制作“自律公约”展板,或者用其他方式在经营门店内进行宣导。

目前,本市一些行业同仁也纷纷积极响应倡议,自制“自律公约”展板,在经营门店内张贴。



写在最后:

二手房市场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板块,房地产经纪行业和从业人员更是担当着政府桥梁、主管部门助手、市场服务标杆的作用。房地产经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要时刻肩负责任,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说到底,当下房产经纪业的核心竞争是服务的竞争。多年来,房产经纪业在不断探索与发展中,逐步完成了新的跨越和进步。

现在协会号召房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行业自律实施细则落实到日常工作,共同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全心做到遵守规则、敬畏规则,用实际行动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严守行业诚信这一片净土。

详情请咨询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18112973296